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量:
请寒假因学习或实验实习等原因留宿学生宿舍的同学认真填写申请表格,负责教师签属意见,报各学院审批后,分别交所在学院和所在宿舍楼备案。提交申请时间截止到1月16日,未获得留宿许可的同学视为学校规定放假期限内不在学校住宿,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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