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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八期学生党校高级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学生党校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申请入党的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开阔理论视野,提高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十八期学生党校高级班,对我校申请入党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学习时间:2011年11月20日、27日、12月4日。

    二、学习形式:专题讲座、小组讨论、观看教育电影、录像、参观主题展览、社会调查、义务劳动。

    三、学习内容及考核:

    (一)课时设置(共40学时):

    (1)理论学习26学时,其中讲座16学时,讨论6学时,观看教育片4学时;

    (2)义务劳动2学时

    (3)社会调查、参观学习12学时。

    具体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小组讨论:

    1、讨论形式: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党校的辅导员组织,分小组进行讨论。

      2、讨论题目:随具体学习内容下发。

    (三)社会调查:

    利用平时及周末的时间,调查身边(学校、父母或亲友的工作单位等等)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谈自己真实的体会、感悟和收获。

    (四)考核:党校高级班结束2周后组织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

    四、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章程》、《新编入党培训教材》、《青春的理想—大学生入党心路历程》

    五、具体要求:

    (一)报名工作及要求:

    1、学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方面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已在党校初级班结业;

    (2)上学期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3)上一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各方面表现突出;

    (4)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制定的其他要求。

    2、报名:

    (1)参加本期党校高级班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院学生总数的10%。

    (2)为便于考勤和讨论,各学院把学员分组(以20-25人为1组),并选拔2-5名优秀的学生担任本学院小组长。

    (3)各学院负责学生党校的教师将第三十八期党校高级班的学生名单(打印件)于11月15日前报学生工作部,报名名单格式附后。

    (二)组织管理及学习要求:

    1、负责学生党校高级班的辅导员老师要组织好考勤,负责本学院学习秩序和纪律,并跟踪高级班全过程。

    2、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态度严肃,认真听课,积极参加讨论并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违反以上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3、学员请假须经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批准。

    4、理论学习结束后,每位学员要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在思想认识方面的收获,写出20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用信纸或稿纸手写)。

    5、社会调查结束后,每位学员要写出2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报告(用信纸或稿纸手写)。

    (三)学员结业所需上交材料:学员考察登记表(考试结束后组织填写)、学习总结、调查报告、试卷。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考核办法,最后由党校学生部审核后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学生工作部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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