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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院适龄应征青年学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9-06-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致我院适龄应征青年学生的一封信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在举国上下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之际,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了2003年冬季征兵命令。遵照上级指示,我院将在广大适龄青年学生中开展征兵工作。

国防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安全保障。没有强大的国防,一个民族就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翻开中国近代史,圆明园的断壁残垣、庚子年间的巨额赔款、丧权辱国的一千多个不平等条约和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被强占瓜分的疆土,无不是用血和泪留给我们后人的警示——有国无防,必遭欺侮。今天,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但是,国内民族分裂势力与境外敌对势力、极端宗教势力相互勾结,加紧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台湾当局顽固坚持台独立场,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国际上看,局部战争的硝烟从未熄灭,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存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任重而道远,面对这种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自觉地担当起保卫祖国的历史重任。

自古军营出俊才。古往今来,多少名人志士都有过从军的经历。他们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披肝沥胆,马革裹尸的气魄,撼山动地、气壮山河。从“精忠报国”的岳飞到“替父从军”的花木兰;从“虎门硝烟”的林则徐到“誓与战舰共存亡”的邓世昌……可谓不胜枚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更是一所培养英才的大学校,几十年来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他们处事果断、善于管理,作风顽强、在各条战线上,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朽的业绩。

今天,面对祖国的召唤,相信我院适龄青年学生一定会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爱国奉献精神,自觉以国家安全和民族振兴为己任,积极履行兵役义务,为保卫祖国做出新的贡献。

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条件是:在校男大学生的年龄为满18至22岁,女大学生的年龄为满18至20岁。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有关规定执行。

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享受一定的优抚待遇:1、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2、对退役后回原专业的学生,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将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3、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4、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5、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回我院复学,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6、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我院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7、在校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将给予优待;8、在校学生入伍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根据五部委文件规定,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等等。

是雄鹰就应搏击辽阔的长空,是蛟龙就应该遨游汹涌的大海。新一代的优秀中华儿女,就应自觉地担当起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重任,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在此,我们预祝有志于国防建设事业的青年朋友们,能够实现自己的夙愿与梦想,成为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光荣的一员!

征兵报名地点:就业工作办公室(院礼堂南侧)

征兵报名时间:2003年10月28日——11月7日

征兵咨询电话:80799120 80799119

北京农学院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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