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在校大学生夏季征兵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适龄应征男、女青年:
为征集更多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国家今年对征兵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由冬季征兵改为夏季征兵。
征兵对象:在校男女大学生均可报名(本、专科生)
征集条件:男生:身高4050px以上,年龄24周岁以下,裸视4.2以上。
女生:身高4000px以上,年龄22周岁以下,裸视4.2以上。
报名网站:(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预征报名。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才可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男生:2013年6月8日-2013年6月24日18时截止
6月25日体检,7月1日定兵。
女生:另行通知
对于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1、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2、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年的2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万元,新标准从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开始执行。
3、从2013年夏季征兵开始,凡从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伍后,一次性补偿金从3万元调整为4.3万元。
4、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
5、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考硕士研究生加10分,此加分是正常参加考试后,成绩公布根据实际情况加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称号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学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
6、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7、对退役后回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8、退伍大学生毕业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公务员考录: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你那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3)、国有企业招聘:拿出一定定向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来那个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人数的15%。
(4)、非公经济组织招聘;统筹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来那个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士士兵人数的10%。
特别说明:服兵役期间算作基层工作经验,计入工龄。
所有信息以国家规定政策为准。
学校报名登记:网上报名后须到武装部征兵办公室(1#2003)登记,并交一张一寸蓝底的电子版照片。
咨询联系电话:80795024 13810023038 牛老师
北京农学院 武装部
2013
年
6
月
8
日